延安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二十二条已修改法规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全文宣读法规草案表决稿后,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地方法规 ·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