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中医条例第二十四条已废止对中医医疗技术有较高造诣的中医师,由省人民政府授予广东省名中医师称号,广东省名中医师每五年评选一次。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