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展中医条例第二十一条已废止鼓励开展国际或者地区间的中医药学术交流、技术合作、科技成果转让、科研课题合作研究等活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