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七)项规定,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