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废止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方式,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合理负担。养老保险待遇同被保险人的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挂钩,并建立合理调节机制,使之与本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