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三章 养老保险待遇第二十九条已废止被保险人在中断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后又重新参加的,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前后合并计算;未能重新参加的,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中断关系前的缴费年限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