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省人民政府建立统一的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监管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实现对商事主体的许可、监管等信息的互联共享和执法联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