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八章 发言和表决第五十七条已修改大会全体会议表决议案或者决议、决定草案可以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举手方式或者其他方式。表决采用的具体方式,由主席团决定。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7年3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