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第二章 职业教育的实施第九条已废止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在办学形式、专业(工种)设置、教学计划制定、教材选用、教师聘用、教育教学活动以及招生规模确定、学籍管理、经费使用等方面依法享有自主权。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