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在发展职业教育中应当发挥主导作用,重点办好起骨干和示范作用的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组织、指导和扶持企业、行业和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