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第三章 职业教育的保障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举办民族职业学校或者民族班,鼓励和支持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职业教育,对民族职业教育所需的师资、教材、设备以及助学金等方面给予保障。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