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代表出席代表大会、应邀列席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参加统一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学习培训及代表小组活动等,代表所在单位必须给予时间保证,确保其优先执行代表职务。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