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水环境监控和应急处置第四十四条已废止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排污口,设立标志,安装污水自动计量和水污染物自动监测装置,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及安装时限,由省、省辖市、县(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分级公布。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