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五章 节约用水管理第五十条已修改单位用水大户需在年度内调整用水计划的,应当向市水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市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