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加强本市供水、用水管理,保障生活、生产及其他供水,保证安全供水、用水,维护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