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服务业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已修改缴纳排污费、超标准排污费或者被处以警告、罚款的服务项目,并不免除消除污染、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的责任。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