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服务业环境管理条例第十条已修改在有住宅使用功能的楼宇内设立产生油烟等废气污染的餐饮项目的,该楼宇必须设置经规划部门批准的专门烟道,且厨房必须与住宅楼层有一层或者一层以上的间隔。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