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第二十七条有效省、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在职业技能培训指标和资助贫困家庭子女进入技校学习方面给予适度倾斜,帮助民族自治地方促进就业。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