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第一条有效为了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维护社会安定和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结合本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0年6月22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