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已修改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各级爱卫会及其委员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