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