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各类展会活动中,参展方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由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撤展,并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