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消防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