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十五条有效从事农业机械维修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条件,取得相应类别和等级的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后方可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经营业务。农业机械维修人员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