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已修改

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的,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将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按照《广州市绿化条例》有关绿化工程初步设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