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废止为了加强农作物种子管理,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水平,推动种子产业化,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