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九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促进生活垃圾减量,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减少包装性废物产生,作好包装物回收再利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利用淤泥、垃圾进行沼气开发、堆肥、焚烧发电等资源化利用的项目,应当给予扶持。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