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场经营管理者第二十条已修改市场经营管理者应当维护市场内各项经营设施以及消防、环卫和安保等设施,确保相关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市场经营管理者应当制止场内经营者在市场内占道、搭建或者流动经营等行为,保持场内环境整洁,确保场内通道畅通。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