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核电厂辐射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已废止省环境保护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按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