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取缔卖淫嫖娼的规定第五条已废止对卖淫者,依法处15日以下拘留、6个月至2年的收容教育或者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