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文化市场经营管理第二十四条已废止文化经营者有权拒绝没有执法证件人员的检查。文化经营者的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合法证照,除发证部门可依法吊扣外,其他部门或个人无权吊扣。文化市场管理人员持证执行公务时,文化经营者不得阻碍、拒绝检查。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