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第二章 办学形式与管理第十四条已废止高等学校应当设立民族语言授课为主的院系、专业或者民族班、民族预科班。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