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文物保护条例第二十条有效不可移动文物修缮或者迁移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查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修缮或者迁移方案施工,并接受当地及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工程竣工后,由相应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