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旅游业监察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旅游业监察实行行政执法监察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监察与指导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