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清东陵保护管理办法》适用于清西陵保护管理的决定

已废止地方法规
地方法规
制定机关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
2002年9月28日
施行日期
2002年11月1日
条文数
无条文结构

原文出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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