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项,第十二条第(一)、(二)项,第十三条第(一)项,第十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