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第十一条有效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