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应当坚持有利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利于企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企业应当保障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提供条件。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