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五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置工程公示牌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