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章 监督检查第七十二条已修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工作协调,实现城乡规划管理信息共享,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