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第五十条已修改地上建筑物附属的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建设范围不得超出其用地界线,并依法退让各类规划控制线,但人防工程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