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市、县(市)人民政府在批准县级市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前,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