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章 燃气使用第二十九条已修改使用管道燃气的用户应当到燃气经营企业办理用气手续,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不得借故拖延、拒绝。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