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防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了做好防汛抗洪工作,保障人民生活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