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鹿业发展条例第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鹿业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各级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促进鹿业发展工作。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