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鹿业发展条例第二条有效在自治州行政区域内从事鹿业生产经营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鹿业是指鹿的人工繁育饲养、品种保护、饲料生产、综合研发、产品加工、营销运输等。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