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负责协调解决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成立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投诉中心,负责查处侵害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

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