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条例/第二章 促进与发展第二十一条有效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开发、培育名牌产品,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