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二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境内外组织和个人兴办、联办科普设施,捐助建立科普基金,发展科普公益事业。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