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三章 资金扶持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协助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申请国家科技计划研发经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外国政府贷款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资金。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2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